信息中心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信息中心资产管理工作,理顺资产状况,保障中心财产安全、完整,根据信息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的购置
1.设备的购置采用预算制度,设备、配件和工具等在购置前需提出书面预算申请,由信息中心主任进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购置项目,原则上不能进行采购。
2.采购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中心主任负责申领支票和办理报销事宜。
(二)资产的登记
1.资产购置后,必须到中心办公室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且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还未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应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形式做好相关信息存档备案,并做好未入账资产贴签工作,以备正式转入固定资产时待查。
3.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且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已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应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形式做好相关信息存档备案,并做好在账资产贴签工作,以备后序固定资产核对时使用。如果学校统一分配固定资产标签,按学校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标签粘贴。
4.针对合作企业资产,要单独做好相关设备信息存档备案,以便作为与合作企业进行资产对账、交接等事宜的备查依据。
(三)资产的申领和保管
资产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人申领,并承担保管责任,使用人信息在办理资产登记手续时注明。
(四)资产的日常管理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人员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2.资产如有外借,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并办理资产内部借用手续,借用人负责借用资产的保管、使用、维护等责任。
(五)资产的报修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并对故障或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办法及结果进行登记。
2.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报中心主任,经主任同意后,请有关单位进行维修或处理。
3.维修后,由中心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六)资产的核查
每年定时或不定时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七)资产的报废
凡需报废的资产,要按照1000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含1000元)分类编制“资产清查报废清单”,经中心主任审核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八)资产的转移
因工作人员变动或部门资产调配等原因,需要将中心资产转移给其他部门时,要做好资产转交手续。待转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按照学校相关流程进行资产账目转移。
信息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