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切实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特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
一、监测与预警机制
1.信息中心负责全校网络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维护监测与预警;宣传统战部负责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舆情管理、监测与预警;各行政部门负责部门所辖网络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维护、监测与预警。
2.各行政部门签署的网络安全责任状中所涉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如果人员或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变更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报告和联系渠道畅通。
3.各行政部门应根据《校内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对外合作项目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和《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
4.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行政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当天网络信息安全的监测,要加强对各类突发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发现问题,要根据问题详情形成书面材料,做好预警报告,以便及时上报。
5.信息中心要按照《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网络安全监控值班制度》安排值班监测,做好学校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通报机制
1.如发现安全隐患,管理员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能自行解决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安全加固;不能自行解决的,不能隐瞒不报留下隐患,要及时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需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或帮助,一起应对排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信息中心应及时上报学校,对需要向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和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并争取支援。
2. 如出现安全事件,管理员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按照《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处置流程,第一时间报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并以书面形式对事件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进行通报。信息中心按照事件反映情况,依据事件级别向学校上报。同时,对需要向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和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并争取支援。
3.信息中心要落实好重要时期(如:开学、假期、高考、中考、国家重大会议等)的网络安全“零报告”制度,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的约定时日向省教育厅报送前一天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处理情况。
4.对于瞒报、迟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警告,并责令整改。对于因违反制度规定造成的信息安全事故,学校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或处分。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