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学校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信息中心负责校园核心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设有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网络管理和维护。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安全。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
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非常重要,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相关资源的正常运行。
1.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信息中心应定期对所负责的网络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2.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以防密码泄漏带来安全隐患。
3.校园网的应用软件和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中的应用软件和信息数据转录、传递到校外。
4.不允许外来人员单独接触校园网络系统资源。
5.不允许个人私自架设对外访问服务器,如果需要架设服务器,必须到信息中心及时备案,由信息中心分配对外访问端口。
6.严禁破坏、盗用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危害校园网络系统安全。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
1.网络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核心网络设备和部门网络设备。核心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等。信息中心负责定期对核心网络设备进行监控、维护和管理。部门网络设备包括上网电脑、打印机、交换机等均由各部门派专人自行维护。
2.全校师生均有义务保护学校网络设备或线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3.网络核心机房应定期清洁,避免因大量聚集灰尘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4.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人为破坏校园网络硬件设备,危害网络系统安全。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学校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信息中心设有专人定期维护,以免重要数据资源受到破坏。
2.上网电脑也应装有防病毒软件,并定期查杀,以防止病毒传播,造成整个校园网络的阻塞或瘫痪。
3.严禁在学校服务器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需要修改、上传文件时,必须经过信息中心同意,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上传。
4.对于外来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5.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违法行为。
(四)上网信息安全
1.学校上网配有SAM实名认证系统和ELOG安全日志系统,能够对宿舍、教学楼等上网情况进行监控。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均实行实名制认证上网,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2.校园网所有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同一账号。
3.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的,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4.在校园网络上严禁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5.严禁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6.严禁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
三、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任何个人,不得利用信息网络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五、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本校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