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网站群平台系统建设与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7-05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网站群平台系统建设与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协助支撑和服务校内各部门实施网站建设,提升我校整体的网站建设水平,保障学校网络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上,校内所有网站实现统筹管理,即以网站群平台系统为基础搭建我校门户网站和各部门二级网站(包括专题网站)。

第二章 组织机制

第三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负责各级网站内容更新与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群平台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协助提供在网站群平台系统上建设网站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维护、更新与备份,负责各级网站内容更新与管理检查,负责网站群售后服务及续保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所属二级网站(包括专题网站)和门户网站责任栏目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与备份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贯彻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网站的所有责任。各部门信息员是本部门贯彻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采集、发布、上传、检查、更新、网站制作、栏目设置、日常管理和安全运维等工作。

第三章 网站建设机制

第六条 原则上,不允许各部门私自搭建校内网站用于校内服务。

第七条 使用“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英文校名、“铁岭师专”简称、校徽、学校域名、学校IP地址等情况的网站,原则上必须校内部署。

第八条 新建二级网站(包括专题网站)和门户网站栏目,涉及部门应填写《二级网站(包括专题网站)和门户网站栏目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报送至信息中心备案留存。信息中心根据建设部门需求提供网站建设技术支持并开通相关服务功能。

第四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机制

第九条 门户网站(包括新闻、公告、飘窗弹窗和宣传条幅):由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党委宣传部进行“三审三校”,经“三审三校”最终定稿的稿件、图片等交由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条 二级网站(包括专题网站):由涉及部门内部进行“三审三校”,经“三审三校”最终定稿的稿件、图片等交由本部门信息员发布。

第十一条 门户网站责任栏目:按二级网站管理(参照第十条)。

第十二条 校内通知公告:参按照“谁上报、谁负责”原则,由涉及部门内部进行“三审三校”,经“三审三校”最终定稿的通知公告交由信息中心发布。

第五章 网站更新机制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工作机制,重视“三审三校”,职责明确,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与审核程序,加强网站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管理。

第十四条 要把握好新闻宣传工作的时、度、效,努力提升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和引导力。在“时”的把握上,各网站的内容更新要及时,确保无空栏,网站新闻发布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在“度”的把握上,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客观真实地报道新闻事实,保证舆论引导适度而不过度;在“效”的把握上,要在研究设立符合本部门需要的网站栏目和功能的基础上,发掘更多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力争报道内容更加丰富,语言更加生动鲜明。

第十五条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发布网站信息,尤其要重视本部门基本信息和工作动态的及时更新,积极充实网站内容。

第十六条 各部门网站信息更新以体现本部门当前的最新工作情况为主,保障本阶段上传网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为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 各部门网站更新内容如有涉及门户网站主页相关内容,需及时与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联系,进行信息同步更新。

第十八条 各类网站要与时俱进,根据学校或部门发展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或改版升级。

第六章 网站群后台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门户网站后台由信息中心管理。二级网站后台由各部门信息员管理,信息中心负责指导与培训。

第二十条 信息中心具备网站群的完全管理权限,各部门信息员具备本部门网站或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 信息中心为各部门设置一个且仅设置一个管理账号,如部门需要增加管理账号,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向信息中心申请(参照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自查,要及时清理无用账号、规范账号密码设置,不得使用默认账号密码,禁止所有匿名账号,不得共享、公开账号密码,严禁使用如简单数字组合、顺序数字组织、连接数字组合、部门名称、电话号码及其他特殊含义组合等弱密码。应使用复杂度高的密码,至少11位字符,同时包含数字、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特殊符号。

第二十三条 网站账号和密码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外泄,并及时修改密码,如因密码外泄或默认密码未及时修改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部门负责。

第七章 网站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认真执行《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签署《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状》。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至少应安排1-2名信息员。信息员要由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较强学习能力的在岗教职工担任。新增或变动信息员均需主动第一时间填写《部门信息员登记表》(见附件2),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报信息中心备案,并由信息中心及时注销或变更管理账户和密码。

第二十六条 上网信息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政治方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坚持正面宣传原则,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学校影响;信息准确,行文规范。

第二十七条 严防利用网站传播涉密信息,不得将教职工或学生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直接发布在网站(包括附件形式),保证网站信息内容合法、健康、不侵犯他人权益。

第二十八条 信息中心要加强网站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做好系统漏洞检测和补丁修复,防止病毒感染,保证网站群管理平台安全运行。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所属网站的日常管理、安全巡检和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网站安全隐患,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严禁出现内容陈旧、闲置栏目、数据错误、排版乱差、不当信息、坏链接、死链接、链接被篡改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报告。

第三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要随时关注本部门的网站日常运维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第三十一条 要严格遵守《校内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校内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校内管理制度。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处理机制

第三十二条 网站监督采取网站更新检查方式,由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共同负责。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将定期对各部门二级网站、门户网站责任栏目的建设和内容更新情况等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纳入部门目标考核。

第三十三条 网站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和奖励办法等按照《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执行。信息员工作期间的表现,要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 对于一些内容长期不更新或不维护的网站,将被认定为“僵尸网站”;对于网站栏目无内容的(视为虚设栏目)或内容长期不更新的,将被认定为“僵尸栏目”。

第三十五条 “僵尸网站”和“僵尸栏目”均要予以关停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僵尸网站”,可向信息中心申请关闭或调整为门户网站栏目。如想保留网站或栏目,必须做好网站及栏目内容的更新维护。

第三十七条 对于IP地址和域名均不属于学校的“双非”网站,原则上要予以关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1_二级网站(包括专题网站)和门户网站栏目建设申请表

附件2_部门信息员登记表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123


 

附件1_二级网站(包括专题网站)和门户网站栏目建设申请表

网站名称

 

网站类型

£ 二级网站  £ 专题网站  £ 门户网站栏目

网站内容

(请简要说明建设用途、功能描述等,对于专题网站如链接到校外网站,请列出链接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申请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附件2_    ** 部门   信息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V网小号

电子邮箱

备注

 

 

 

 

 

 

 

 

 

 

 

 

 

 

 

 

 

 

 

 

 

 

 

 

 

 

 

 

 

 

 

 

部门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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