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7-05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保证全校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安全岗位人员包括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信息员、机房管理员、网络舆情监督员、网络舆情督导员、网络舆情管理员等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岗位人员。

二、各部门要明确信息安全岗位人员在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安全保护中的职责和权限,其工作、活动范围应当被限制在完成其任务的最小范围内。

三、信息安全岗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定期做好各类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日常运行、舆情信息、系统漏洞、访问监控日志和数据备份等,发现异常或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或报告。

四、重要时期(如国家重大会议、节假日、高考等),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信息安全防范情况,安排信息安全岗位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发现异常或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或报告。

五、异常事件或问题要按照《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要求进行及时通报和处置。

六、对可接触较多机密或更高级别安全信息的人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七、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确定以后,不能随意进行更换。对于签署了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状的人员发生变动的,必须提前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推进办公室报备(地点:信息中心),重新签署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状。

八、信息安全岗位人员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在新管理员可以独立工作之前,老管理员不得离岗,必须给予新管理员充分的技术指导,协助其尽快熟悉工作。

九、转岗、离岗、离职人员要进行脱密期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后,相关账户密码要立即修改。

十、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安全岗位人员保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培养和提高信息安全岗位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和岗位服务技能与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信息安全岗位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更好地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十二、各部门信息安全岗位人员要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做好各阶段网络和信息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安全摸排、升级防护等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的考核或督查,确保其认真履职。

十四、对于违反国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违反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信息安全岗位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1016

Copyright©2016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版权所有 ICP备05001406号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图书馆213室      辽公网安备 21122102000136号